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各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基地:
根据市工信局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哈尔滨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哈工信规〔2019〕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哈工信规〔2019〕6号,以下简称《管理(试行)办法》),现就2021年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一网通办”要求及自愿申报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管理(试行)办法》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需要复核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自行登陆黑龙江政务服网(https://hrb.zwfw.hlj.gov.cn/)通过网络报送相关材料。
二、申报认定单位注册时间不晚于2019年12月31日,认定、复核所有数据以2020年数据为准。
三、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及时将申报通知转发给辖区创业创新基地、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指导其在线申报,并及时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四、网上填报受理时间:4月9日—4月19日18:00,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未尽事宜请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
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陈光 86772471
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王鹏赟 86776213
邮箱:gxw2471@harbin.gov.cn
附件1: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哈工信规[2019]) 7号文.pdf
附件2:哈尔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试行)办法.pdf
附件3:网上申报指南.doc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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